梅港苑照明提升工程等项目-E、-K、-J庭院灯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梅港苑照明提升工程等项目-E、-K、-J庭院灯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YZB-SX-******
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287587.00元(含税)(高于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的报价均属于无效报价)
四、采购方式:一次性报价
五、定标办法:含税报价在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以下的,为有效报价。超出此范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在满足询价公告实质性要求,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含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六、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报名成功后详见附件1:一批庭院灯-E K、J采购项目-采购技术文件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网上询价供应商必须对项目现状预先勘察,对所投产品的要求条件充分了解。所提供产品必须能够满足采购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扫描上传(未提供按无效响应处理);
3.网上询价供应商在报价时须上传报价单,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盖章扫描上传(未提供按无效响应处理);
注:网上询价供应商应根据用户需求合理报价,报价单中不允许有缺漏项,如有无需报价或免费供货的项目,须在报价单中明确备注,否则其报价将被否决。
4.网上询价供应商若非所投货物制造厂商须同时上传所投货物制造厂商出具的有效授权,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上传(未提供按无效响应处理);
5.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级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灯具的光学检测和安规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上传(报告日期须在2022年1月1日以后),检测结果必须满足技术文件相关指标要求(要求详见附件1技术文件中 四、检验要求表-备注,有一项不满足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6.同时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采购内容及要求的高压压铸铝YL113模具成型灯体的制作工艺的书面承诺书原件盖章扫描上传(未提供按无效响应处理);
注:上述检测费须由供应商承担;检测机构须为“国家级权威检测机构”。
国家级权威检测机构是指:国家质检中心名录中能够查询到的检测机构(查询网址******/cma/base/tBzNationalCenter/indexList)。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询价文件领取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29日
获取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29日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1.供应商应首先注册成为E交易平台(******)网站会员。
2.交易服务费:人民币500元整
3.供应商按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下载相关附件。
注:(1)平台网址为:******。下载者首次登陆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2)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99。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询价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4)e交易平台服务费:按阳光市场收费标准执行。平台服务费发票由江苏易交易信
******有限公司开具。
九、询价保证金
1.缴纳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2.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9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按e交易平台提示信息操作
注:网银转账:投标人必须通过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账(卡)号自行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方式和时间及时足额缴至系统提示的账户,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十、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及询价时间信息
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暨询价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09:00(北京时间)。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暨询价地点:E交易线上评审。
十一、说明
一经报名,供应商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十二、验收约定
1.交货时间:接到采购人订单通知后20天内供货完毕。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规格要求:按照采购清单中规定的品牌、型号及技术要求提供,不允许负偏离;
4.质保期:庭院灯灯头(含LED灯具)质保5年以上,庭院灯灯杆质保10年以上不掉漆、不生锈、喷塑不褪色。灯具灯体材质表面采用耐腐蚀、抗破坏处理手段,处理工艺达10年使用寿命。压克力或PC材料部分保证5年不发黄(如有)。质保期自货物入库验收合格后,经采购人确认后开始起算。
质保期内,出现灯具损坏等质量问题的,由成交供应商无条件更换,提供质量合格的灯具并承担相关维修费用(含拆卸、安装全部费用300元/套),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充足的备品备件,且不得低于每笔订单同款灯具总量的2%,必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1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成交供应商未按前述期限内完成的,采购人有权另行采购、维修,相关费用(产品采购费用、更换维修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有权直接从剩余应付货款、质保金中扣除。
5.服务期限:根据项目进度;
6.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十三、履约约定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公告发出后3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经营地址;
2.履约保证金:无;
十四、结算
1.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货物运达到货地点且安装调试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提供金额为货物价格100%的发票,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60天内(日历天数),采购人支付总价的95%;
2.剩余5%于灯头质保期(五年)结束后付清。
十五、违约责任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相关指标及工期(不可抗力除外)等条款完成项目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六、其他要求
1.本项目所有文件(含附件),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随意传播,转发,另作它用,如对采购人造成不利影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银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十七、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单馨莹
联系电话: 0519-******(8001)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嵩山路1-301号(太湖明珠苑综合市场3楼)
网 址:****** 邮 箱:******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